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一般为3至5年。具体到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有以下规定: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以及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也为5年。
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5年。
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为3年。
这些规定确保了党组织的定期换届,以保持组织的活力和适应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一般为3至5年。具体到不同层级的党组织,有以下规定: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
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以及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也为5年。
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5年。
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为3年。
这些规定确保了党组织的定期换届,以保持组织的活力和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