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一个阶段,通过乡试后获得的一种入仕资格。根据历史资料,举人可以担任的官职通常包括:
教喻:负责教育工作的官员,属于学官。
县丞:协助县令处理县内行政事务的副手。
主薄:主管文书、户籍、宗庙祭祀等事务,也是县令的副手。
其他可能包括府佐、州县正官或教职等。
举人的官职级别一般为八九品,但有机会被任命为副县级待遇的官职。尽管举人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大多数举人最终只能担任低级别官职,甚至有的可能终老于县令一级的职位。成为高级官员,如出将入相,是非常罕见的。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基于历史资料的记载,实际情况可能因朝代、地方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