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提供虚假信息:
如使用虚假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护照等个人重要证件,或在简历、入职登记表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信息。
违法行为:
如吸毒、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或因违法乱纪行为被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健康问题:
体检不合格,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企业所在行业的疾病。
诚信问题:
如隐瞒病史或通过欺骗手段取得体检合格证明。
职业道德问题:
如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竞业限制:
与原服务单位签有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在本企业服务。
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如专业水平和技能未达到预期,或存在欺诈、失信等个人品德操守问题。
未能完成工作任务:
在试用期内工作目标无法完成,或试用期评估考核未能通过。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等。
以上情况均可作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录用条件必须清晰明确,以便于判断劳动者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