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信息,长春市的电费收费标准如下:
不满1千伏:居民电费价格为0.525元/千瓦时。
1-10千伏:居民电费价格为0.515元/千瓦时。
35千伏及以上:居民电费价格为0.515元/千瓦时。
电费采取阶梯电价制度,具体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
年用电量2040度以内(月用电量170度以内),电价为0.525元/度。
第二档:
年用电量2041度至3120度之间(月用电量171度至260度之间),电价为每度0.575元。
第三档:
年用电量3121度及以上(月用电量261度及以上),电价为每度0.825元。
请注意,电价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供电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