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校,也称为特殊教育学校,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这些学校提供特殊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设备,旨在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发展他们的潜能,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特殊教育学校针对的残疾类型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等。在中国,特殊教育的对象主要是盲、聋、哑、智力落后以及其他身心缺陷的儿童和青少年。特殊学校提供的教育形式可能包括盲聋哑学校、低能儿童班、弱智儿童班以及工读学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