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姓改名的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提交材料
需提供变更之前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变更申请书。
如有单位或学校,需提供单位或学校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
如果是收养关系变更,需提供收养证。
受理申请
户口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批申请
由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反馈结果
审批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办理变更
审批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将收回原户口簿内页、居民身份证,并发放新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变更姓名的条件和程序。
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改姓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成年人改姓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
正在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等人员不得变更姓名。
改名只能修改一次。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