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案件的类型、适用的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下是通常的审理时间框架:
民事诉讼
简易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普通程序: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如有必要,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限。
行政官司
一审:普通程序通常在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则在四十五日内审结。
特殊情况:如有必要,经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审限。
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审理期限通常为受理后二个月至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
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情况下,审理期限与公诉案件相同;未被羁押的情况下,通常为受理后六个月。
特殊情况:如有必要,经批准可延长。
二审程序
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三个月。
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请注意,这些时间框架是指导性的,实际审理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