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拘留所后,被拘留人通常会经历以下程序:
接收拘留通知书:
公安机关会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这是执行拘留的正式文件。
办理交接手续:
由两名以上民警负责将被拘留人安全送达拘留所,并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讯问:
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拘留人进行讯问。
通知家属: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拘留期限:
行政拘留的期限届满后,通常会解除拘留。若是刑事案件,拘留期间公安机关会继续侦查、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整个流程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以上步骤确保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并保证了拘留过程的透明与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