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证明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根据最新的政策,育龄妇女第一胎通常不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不过,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根据户口所在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时,您可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 结婚证;
3. 节育证明;
4. 如有已生育子女,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5. 计划外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一般如下:
1.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3. 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办理时限通常是即时办理,且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