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是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现可能已并入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各类组织机构(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的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标识。这个代码相当于组织的“身份证”,用于证明组织的合法身份,便于政府和社会各界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要特点和作用包括:
唯一性:
每个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代码。
不变性:
该代码一旦颁发,在其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法定性:
作为组织机构合法身份的法定证明,是参与各种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凭证。
信息化管理:
作为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促进信息的传输和共享。
随着政策的发展,自2016年1月1日起,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逐步停用,并被新的营业执照所取代,但其重要性在简化企业开办流程和提高行政效率方面仍然具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