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双方的有效身份证。
户口簿。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
婚姻登记部门开具的婚姻关系证明。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照片
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视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出生证明。
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
债务凭证。
如有子女,需提供户口簿以证明抚养权归属。
如有财产争议,需提供财产清单和相关证据。
如有家暴、遗弃、虐待等证明,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有二次起诉离婚,需提供前次判决书或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
离婚登记程序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婚姻登记处了解详细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请以当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