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社保滞纳金 = 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 × 欠缴天数 × 万分之五。
滞纳金上限
不同地区的滞纳金上限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滞纳金的上限为8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特别说明
如果补缴的是《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的社保,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滞纳金按日加收千分之二。
滞纳金计算的天数是从欠缴之日起至补缴完成之日止。
示例计算
假设某用人单位欠缴了3个月的社保费用,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为1000元,那么滞纳金的计算如下:
滞纳金 = 1000元/月 × 3个月 × 5/10000 = 15元/天
由于滞纳金没有上限,因此最终滞纳金为15元/天 × 90天 = 1350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产生滞纳金。如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及时缴纳,应及时与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沟通,了解补缴政策和计算方法,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