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应该向以下部门反映:
房地产管理部门:
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
消费者协会:
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
质监局:
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委员会:
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建部门):
负责监管房地产市场,包括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用于主张民事赔偿。
建议您首先联系开发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开发商未处理或处理不满意,可以向上述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在处理过程中,确保保留相关证据,如房屋质量检测报告、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