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了解情况、掌握政策:
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协调关系:
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安排人事:
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增进共识、加强团结: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民族宗教工作:
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作: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其他工作:
包括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港澳工作、对台工作等。
统战部通过这些职能,旨在团结和联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和阶层,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