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局指的是清朝康熙年间设立的20个地方铸币局,它们分别负责不同地区的货币铸造。这些铸币局遍布全国,涵盖了山西、福建、山东、江苏、直隶(今河北)、山西(太原)、江苏(苏州)、直隶(蓟州)、江西(南昌)、湖南、河南、甘肃(宁夏)、广东、浙江、福建(台湾)、广西、陕西、云南、福建(漳州)等地区。
康熙二十局的具体名称和对应地区如下:
同:山西大同
福:福建省局
临:山东临清
东:山东省局
江:江苏江宁
宣:直隶宣府
原:山西太原
苏:江苏苏州
蓟:直隶蓟州
昌:江西南昌
南:湖南省局
河:河南省局
宁:甘肃宁夏
广:广东省局
浙:浙江省局
台:福建台湾局(当时属福建管辖)
桂:广西省局
陕:陕西省局
云:云南省局
漳:福建漳州
这些铸币局在康熙年间发行的钱币,因铸造地区和工艺不同,具有很高的收藏和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