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去看守所看人需要准备的手续:
身份证明:
携带身份证,这是必须的。
相关证明:
根据探视者的身份,可能需要提供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介绍信,以证明与被拘留人的关系。
律师身份:
如果是律师,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同意书:
被拘留人需要同意,并且办案机关及公安机关需要批准。
探视时间:
与看守所协商安排合适的探视时间。
其他规定:
家属接见通常限制为每月1至2次,且接见人员数量有限制。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看守所的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看守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