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的书写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位于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可以直接写“收据”二字,或者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等字样作为标题。
正文
正文通常在标题下一行,空两格开始。
明确写明收款人在何时收到相对方交付的物品或钱财,包括数量或具体金额。
如果收到的是物品,应注明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
落款
包括收款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
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如果涉及单位,通常需要加盖公章。
若是代收,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金额
金额应同时以大写和小写形式出现,确保一致。
大写金额应防止篡改,注意零的补全。
小写金额要紧贴人民币符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并使用千位分隔符。
其他要素 (如果适用):
付款方全称。
收款事由。
付款方式(如现金、转账、支票等)。
经手人或审核人签字或盖章。
注意事项
所有内容应清晰可辨,避免涂改。
确保收据内容完整,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以具备法律效力。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格式,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