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以下几种:
警告:
这是最轻的一种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较轻,但必须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是党组织对违纪党员提出的告诫,以促使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严重警告:
这是一种重于警告的较轻党纪处分,适用于违纪性质和情节比较重的党员。严重警告的影响期为一年半,在此期间,党员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撤销党内职务:
这是一种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严重,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现任全部党内职务或某一个或几个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影响期为两年。
留党察看:
这是仅次于开除党籍的一种较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但尚未丧失共产党员条件,不宜再担任现任全部党内职务的党员。留党察看的影响期不超过两年。
开除党籍:
这是最重的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纪,已丧失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开除党籍的影响期为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这些纪律处分措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员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态度,旨在维护党的纪律和党的形象,同时给予违纪党员改正错误的机会。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时,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