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包括: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万元的,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特殊时期可能享受减按1%征收的优惠。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一般为500万元)的,按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缴纳增值税,税率根据行业不同,常见的有13%、9%、6%等。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增值税的一定比例征收,市区7%,县城、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一定比例(通常为3%)征收。
地方教育附加:某些省份征收,税率一般为1%或1.5%。
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根据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特殊人群:如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在一定条件下可享受免税优惠。
其他税费
可能涉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化,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