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户口的迁移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领取离婚证:
首先,需要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准备材料:
收集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父母的户口本等相关文件。
申请迁出:
携带上述材料到孩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开具迁入证明:
根据离婚证上孩子归属的内容,到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在原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
办理迁移证:
在孩子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办理入户登记:
最后,携带《户籍迁移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请注意,如果孩子未成年,户口迁移通常由有抚养权的一方家长带领孩子前往新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迁移;如果孩子归属给双方共同抚养,则双方父母必须一起前往户籍所在地进行迁移。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公安局的具体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