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也被称为“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裁定或调解,从而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司法秩序,还可能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虚假诉讼,也被称为“打假官司”,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的裁判、裁定或调解,从而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妨害了司法秩序,还可能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