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案件通常指的是那些不需要通过常规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的法律事务,它们可能包括无争议或已经发生争议但不需要通过法院审判的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非诉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案件;
2.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3.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4.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5.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6. 选民资格案件;
7. 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等。
非诉案件的处理通常不需要经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而是通过法律人员提供法律帮助、诉讼外调解、仲裁机关仲裁或公证机关公证等方式来解决。这些案件的特点是案件没有原告和被告,实行一审终审制,并且不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反诉、和解、调解等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