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夫妻共同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夫妻双方都有责任共同偿还这些债务,不论债务是由哪一方单独产生还是共同产生。这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质,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
1. 债务是否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需要而产生;
2. 债务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比如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那么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以该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