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并不一定当庭宣判。是否当庭宣判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审理情况及结果。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在五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对于减刑、假释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三条,能够当庭宣判的应当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可以择期宣判。
判决结果
一般情况下,二审案件不会当天宣判结果,通常在三个月内审结,包括各方上诉、抗诉等。
对于刑事处罚不服的上诉案或单纯的民事纠纷,一般倾向于当庭宣判。但如果涉及民事赔偿纠纷且当庭能达成调解,也可以当庭宣判刑事案。
对于民事赔偿不能达成调解需要判决的,往往会另行宣判,原本可以当庭宣判的刑事判决也可能因此不当庭宣判。
特殊情况
速裁案件和部分简单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可能会当庭宣判。
对于事实清楚、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
综上所述,二审是否当庭宣判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