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产权性质
经济适用房:具备有限产权,通常在购买后5年内不得交易,之后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等方式转变为普通商品房。
小产权房:通常没有国家颁发的预售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产权证可能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不具备真正的产权。
土地使用
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或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土地使用通常由政府提供。
小产权房: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法律认可
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会标明“经济适用房”,是受国家法律承认的。
小产权房:在法律上不被认可,房管部门不会对购房合同进行备案。
交易限制
经济适用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居住满五年)后,可以交易,但需遵守相关法规。
小产权房:一般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只能在村集体内部流转。
总结来说,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一定社会福利性质的有限产权房,而小产权房则没有国家承认的正式产权,两者的法律地位、交易条件和土地使用权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