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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原创2025-06-20 15:14:35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计算基数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计算年限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工作年限包括试用期。

计算公式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客观变化或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 + 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违法解除: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建议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确保计算的基数和年限准确无误。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应特别注意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支付年限的限制。

对于特殊情况下(如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若存在逾期给付的情况,用人单位还应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尽量避免违法解除,以免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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