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应当在 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来说:
生产、经营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义务发生地:
除生产、经营地外,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建议:
如果是新设立的企业或个体户,建议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地方税务局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可以直接向生产、经营地或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这样可以确保税务登记的顺利进行,避免因资料不齐全或流程错误而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