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建筑业管理科:负责拟定建筑规范性文件并实施,管理建筑类从业人员资格,推广新工艺等。
2. 党政办公室:处理机关日常运转、人事、会议督办、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3. 计划财务科:管理各类资产、财务及使用。
4. 城乡建设管理科:负责城镇建设规划、监督、指导、改造、安全生产等。
5.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征收管理,危房鉴定等。
6. 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住房改造、管理、评估、备案等。
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科: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
8. 政策法规科: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工作。
9. 项目管理科:负责承建项目的编制、引资、管理、上报等。
住建局还可能包括其他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下属单位或部门,例如:
办公厅
法规司
研究室
住房保障司
城市规划司
标准定额司
房地产市场监督司
建筑市场监管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政工程设计院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市政工程监理中心
房地产管理局
住建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和实施住房及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