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动产质押
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的动产,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例如,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原材料、产品等。
金钱质押
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例如,保证金、押金等。
权利质押
包括以下几类:
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个人储蓄存单需要提供开户行的鉴定证明及停止支付证明。
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建议
在选择质押物时,应确保其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出质人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质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