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通常不影响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意味着,除非法院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或原判决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推翻原生效判决内容,申诉期间不会停止执行。如果申诉导致原判决被改变,执行法院还可能执行回转,以保障被执行人的法律救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诉理由成立,法院可能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如果申诉理由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此外,如果申诉人对法院的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