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出钱不出力的股东应占的股份比例时,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股份分配原则 :股份分配应以实际出资比例为准,如果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应进行评估作价后按协商的金额入股。非货币出资评估:
非货币出资的股东在不追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其股权比例应与评估作价相对应。
贡献调整:
股东贡献可以通过工资提成、利润分成等方式进行调整,以反映不同股东的实际贡献。
控股权判定:
控股权的判定通常以股权比例为依据,持有67%股权可视为绝对控股,51%为相对控股,34%则需征求他人意见。
股份比例示例
出钱又出力的股东占4-5成股份。
出钱不出力的股东占3-4成股份。
出力不出钱的股东占2-3成股份。
合同协议:
合伙之前应签订《股东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包括股份比例、分红方式、退出机制等。
特殊贡献考虑:
如果出力不出钱的股东在技术或市场上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其股份比例可以适当提高,甚至仅次于创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请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股东之间的协商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最终的股份分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