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香港保释金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根据香港的法律制度,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将其释放的制度。如果被保释人在保释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那么在解除保释时,保释金应当退还给被保释人。
通常,退还保释金的过程包括:
1. 解除保释时,被保释人或其代理人需向有关机关提出退还保释金的申请。
2. 机关在审核无误后,会签发《退还保释金决定书》。
3. 被保释人凭此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释金。
需要注意的是,退还保释金的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香港法律的最新修订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被保释人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关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