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当地仲裁机构的规定。以下是经济仲裁时间的一般情况:
审理期限
经济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劳动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最长可延长至60天。
特殊情况下的延期
如果案情复杂,仲裁庭可以请求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在特殊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主任可以批准延长裁决期限,但需有正当理由和必要。
通知与开庭
仲裁庭应在开庭五日前通知当事人。
经济仲裁可以适用于涉外经济领域和国内经济领域。
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请注意,这些信息是基于我知识截止日期前的规定,具体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仲裁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