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通常需要以下手续:
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由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失业登记
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求职登记证明。
照片
提供一寸照片若干张。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户口簿。
毕业证。
《社会保险登记表》。
《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
《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税务部门缴费凭证。
审核与发放
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卡》。
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金领取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