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的视力要求根据不同的兵种、文化程度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视力要求的概述:
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特殊兵种: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矫正视力:如果裸眼视力不合格,可以通过激光近视手术矫正,但手术需在征兵前半年完成,并且手术后无并发症,裸眼视力需达到相应标准。
其他要求:色觉正常,无影响视力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内,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及青光眼不合格。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应以当地武装部或国防部颁布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征兵办公室或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