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医疗费用保障 :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由国家按规定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交通优待
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景区优待
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规定。
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且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解除劳动关系。
子女教育优待:
各地政策不同,一些地方可能会对残疾军人的子女教育提供优待。
护理费: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具体标准依据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其他补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优惠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