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竞驶通常指的是在道路上,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其他动机,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快速追赶行驶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或突然并线,以及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和罚金。情节恶劣的认定会根据追逐竞驶的具体情况,如时空环境、动机、行驶路线变化、违章情况以及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