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是指在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起因条件:
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即被侵害的权利或利益是法律明确禁止的,且侵害行为构成犯罪。
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即从侵害行为开始实施到结束,或者侵害者自动停止侵害行为的时间段。
主观条件:
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即认识到不法侵害的存在,并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进行防卫。
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进行,不能对未实施侵害的同伙进行防卫。
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防卫过当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打架等互殴行为,通常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但如果在打斗过程中一方明显求饶,而另一方继续攻击,求饶方为防止新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可能属于正当防卫。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包括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的时机、手段、强度和损害后果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