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权利:
著作权
也称为版权,指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
专利权
是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人拥有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等。
商标权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
商标权人拥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地理标志
是用于表明商品来源于特定地理区域,其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基本上可归因于其地理起源的标志。
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是指集成电路中多个元件在三维空间中的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这样的配置。
植物新品种
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发现植物新品种,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经过植物新品种权人申请和授权保护。
邻接权
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通常指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对其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享有的权利。
商号权
是企业或其他组织对其商号享有的专用权,用于区分不同企业的商业标识。
其他权利
包括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知识产权的权利,例如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这些权利都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合理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以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科技和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