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股申购上限的规定如下:
与发行总量挂钩:
一般情况下,新股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绝对数值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上限不得超过9999.9万股;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申购上限不得超过999,999,500股。
与投资者持股市值关联:
投资者能申购的新股数量还与其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股票市值有关。
申购单位:
沪市规定申购单位为1000股,深市规定申购单位为500股。
申购数量:
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上述上限。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监管政策的变化而变化,投资者在参与新股申购时应参考最新的交易所规则和市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