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以下顺序:
1. 配偶
2. 父母
3. 成年子女
4. 其他近亲属
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需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监护人的确定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争议,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对指定有异议,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精神病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以下顺序:
1. 配偶
2. 父母
3. 成年子女
4. 其他近亲属
5.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朋友,需经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监护人的确定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争议,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对指定有异议,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