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流程,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提出申请
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审核
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
审批
提交给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县级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建设管理
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竣工验收
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不动产登记
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准备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证明、建设部门出具的质量验收证明等材料。
请注意,各地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农村农业、自然资源部门,或者行政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