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楼道走廊通常不被视为违建,因为楼道走廊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业主对其拥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然而,私自占用楼道走廊可能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妨碍逃生通道的正常使用,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如火灾等灾害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消防安全:
特别是对于高层住宅,占用楼道走廊进行建设可能违反消防法,因为楼道是紧急疏散的重要通道。
如果占用楼道走廊的行为妨碍了逃生或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可以向物业举报,由物业出面要求整改,或者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责令整改。
请确保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