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经济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性质的经济组织,具体特点如下:
集体所有:
合作社的资产属于全体成员共同所有。
合作经营:
合作社成员通过合作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民主管理:
合作社的管理由成员民主决策。
服务社员:
合作社主要为成员提供服务,促进其经济利益。
非营利性:
合作社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利益。
民事主体资格:
合作社依法成立,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政社合一性:
在一些地区,合作社可能与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是同一机构,具有基层社会自治组织的性质。
合伙经营性质:
合作社成员通常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拥有一定的组织架构和权利。
村经济合作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旨在通过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