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的数量要求主要取决于集团公司的级别和注册地的规定。以下是不同级别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
全国级集团公司
需要一个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省级集团公司
需要一个母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至少拥有3家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在6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市级集团公司
需要一个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至少拥有3家子公司。
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成立不同级别的集团公司所需的公司数量是不同的。对于全国级集团公司,至少需要5家公司(包括母公司及其至少5家控股子公司)。省级和市级集团公司则至少需要3家公司(包括母公司及其至少3家子公司)。
建议在成立集团公司之前,详细咨询当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