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管理单位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党群参公单位
党委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如党校、档案馆等,使用参公事业编制。
行政参公单位
数量较多,常见的有银保监会、证监会、机关事务局以及各职能局的二级机构,同样使用参公事业编制。
参公群团单位
包括工会、团委、妇联、文联、残联、侨联、科协等,大部分使用事业编制,但属于参公管理。
党委下属事业单位
各级别党校、档案局、政策研究室等,中央层面实施参公管理,地方通常执行参公管理规定。
群团组织
工会、妇联、团委、文联、残联、台联、友协、科协、红十字会等,虽然使用行政编制,但不承担具体行政职能,被称为参公群团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类参公事业单位
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档案局、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社会保障局、房产管理局、统计调查队等。
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单位
包括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农业、卫生、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文化资源等领域的地方基层执法机构。
特定类型的事业单位
如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科研或咨询机构,以及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数据收集和分析机构。
这些单位在职能和编制上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旨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议关注具体单位的官方网站或最新招聘信息,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