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村主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联名提出罢免请求
由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请求。
联名需要明确提出罢免的具体理由,并确保被提出罢免的村主任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通知被罢免的村主任
村委负责通知被提出罢免的村主任,被提出罢免的村主任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在罢免过程中,所有涉事人员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村民可以陈述罢免理由,被罢免的村主任也可以现场申诉,整个过程要公正和透明。乡镇政府需要派人监督记录全过程。
组织罢免投票
罢免投票是决定最终结果的关键,需要有选举权的村民中有1/2以上投票,并且在这些投票的村民中有一半以上同意,罢免才算成功。
村民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确保罢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应迅速组织召开村民会议,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罢免要求进行审议。
罢免村委会主任的决议必须获得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的支持方可通过。
表决和公告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罢免结果应当予以公告。
其他注意事项
罢免要求应当书面提出,并列明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并可以出席会议进行申辩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的3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指导。
通过以上步骤,村民可以依法罢免村主任。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步骤的公正和透明,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