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从开庭到下判决的时间通常如下:
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如果案件复杂,可以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三个月。
简易程序:
审理期限通常不超过二十日。
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依法延长三个月。如果还需延长,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宣判时间:
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时间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审理进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