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指的是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申请人撤销申请;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终结后,一般不再恢复执行。如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终结执行的裁定由法院做出,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也不能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