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文中,“作记号”是更为常见和标准的表达方式。虽然“做记号”在口语中也被使用,但“作记号”在书面语中更为规范,能够更准确地传达制作或标记的意图。
具体来说,“作”在这里作为动词,表示进行某种动作或活动,而“记号”则是指用来标记或指示的符号。因此,“作记号”整体的意思是做标记或制作标记。
书面语中的使用:
在正式的书面语中,如学术论文、法律文件等,“作记号”是常见用法。例如:“他在书本上作了许多记号,以便于复习。”
权威词典的解释:
根据《现代汉语大词典》,“作”还可以兼名词,但“做”则不兼名词。因此,“作记号”更为准确和恰当。
综上所述,建议在日常使用中优先选择“作记号”这一表达方式,以确保准确性和规范性。